省交通廳:
你廳《關于滬寧高速公路(江蘇段)收費的請示》(蘇交財[1996]51號)悉。經研究,批復如下:
一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,同意在滬寧高速公路江蘇段設置南京、麒麟、湯山、句容、丹徒、鎮江、丹陽、羅墅灣、常州、橫山、玉祁、無錫北、無錫東、碩放、東橋、蘇州新區、蘇州東、蘇州工業園、昆山、花橋收費站,對過往車輛征收通行費。
二、征收車輛通行費從1996年9月1日起試行,1996年9月15日起正式征收。
三、收費標準及收費管理辦法,按照省政府辦公廳1996年第70號《情況通報》確定的意見,由省物價局、財政廳、計經委和你廳具體研究制定。
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