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蘇寧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:
滬寧高速公路江蘇段自1996年9月15日通車以后,滬寧之間增加了一條快速通道,對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。為了優化交通配置,進一步發揮滬寧高速公路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,經省政府同意,決定對滬寧高速公路江蘇段收費標準作適當調整,現通知如下:
1、調整滬寧高速公路的車型收費標準,一類車由0.30元/車·公里,調整為0.40元/車·公里;二類車由 0.45元/車·公里調整為0.60元/車·公里;三類車由0.60元/車·公里,調整為0.80元/車·公里;四類車由1.05元/車·公里,降至1.00元/車·公里;五類車由:1.35元/車·公里,降至1.20元/車·公里;六類車由1.80元/車公里,降至1.60元/車·公里。收費系數由1:1.5:2:3.5:4.5:6調整為1:1.5:2:2.5:3:4。調整后各類車收費標準見附表。
2、調整滬寧高速公路最低收費。滬寧高速公路最低收費:1、2類型車為15元;3、4類型車為20元;5、6類型車為30元。
3、對逃、漏通行費的車輛收取全程三倍通行費。
4、調整滬寧高速公路江蘇段收費標準從1997年4月5日起執行。
5、未涉及部分,仍按省物價局蘇價工[1996]330號、省財政廳蘇財綜[1996]131號、省交通廳蘇交財[1996]86號通知執行。
本通知由江蘇省物價局、計經委、財政廳、交通廳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解釋。以上通知,請遵照執行。
一九九七年三月